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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福建省机械工业联合会议事制度

    按照省机联《章程》,为规范本会工作,特明确以下议事制度。

    一、会长办公会议

    1、会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由会长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2、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主持或由会长指定副会长主持。

    3、会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会长,专职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视议题内容,由会长邀请名誉会长、高级顾问、其他副会长参加。

    4、会长办公会议内容:检查各部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各部门月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情况,研究联合会有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项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5、会长办公会议由秘书处做好记录,并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分发参会人员或有关人员。

    6、会长办公会议在会前必须安民告示,各部门需提交联合会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必须在会前三天告秘书处,由秘书处视议题内容安排,经会长同意后发出通知。开会时一般不超越会议议题。

    二、秘书长会议

    1、秘书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2、秘书长会议由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主持,亦可委托其他副秘书长主持。

    3、秘书长会议由秘书处的全体人员参加,视议题内容可邀请会长、副会长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4、秘书长会议的议题是:检查落实上次会议决议内容的执行情况;研究秘书处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检查会长交办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问题。

    三、常务理事会议

    按《章程》规定,常务理事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须有2/3常务理事出席),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按章程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职权,视议题内容,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四、理事会议

    按《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按章程第十八条职权,视议题内容,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的具体组织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五、会员代表大会

    按《章程》规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副会长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

理事单位

会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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