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山东省质监局共检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31批次内燃机连杆总成产品,合格率仅为64.5%,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金相、圆柱度、粗糙度、尺寸形位等;检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8个批次曲轴产品,合格率为72%,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金相、表面硬度、硬度层、粗糙度等。
根据检查结果,山东内燃机连杆、曲轴产品的质量状况不容乐观,部分中小企业因生产设施简陋、工艺落后、人员素质低下、缺乏必要检测手段等原因,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多。如不合格产品中,关系到产品寿命和可靠性的金相指标,11个连杆不合格产品有10个该项不合格,5个曲轴不合格产品该项均不合格,主要原因就是部分企业偷工减料,甚至个别企业用铸造件替代模锻件,造成产品的机械性能远远达不到标准要求,严重影响其使用寿命和可靠性,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其中,临清市鲁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S1110内燃机连杆的抗拉强度、尺寸形位、粗糙度、圆柱度等均不合格。聊城市内燃机配件厂生产的1105内燃机连杆产品质量低劣,在检测的20个项目中,有16个项目不合格,连杆体用铸造件代替锻造件,抗拉强度只能达到标准值的一半等。
据了解,对不合格企业,山东省质监部门要求,产品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允许出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