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斌) 为了组织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全省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的贷款融资,经省政府同意,省经贸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近日联合印发《福建省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管理办法》。
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是指省财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从2009年起3年内我省每年财政预算安排5000万元,用于银行为我省实施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提供新增贷款可能产生风险给予补助的资金。根据规定,对列入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计划的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按其年度新增贷款额5%。的比例安排补偿金。新增贷款额的计算起始日期为2009年1月1日。补偿金应用于抵偿不良贷款或充实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补偿金安排每年9月30日结算审核下达一次,由省财政厅拨付到各银行提供指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