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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产业振兴规划细则露面 明确产量目标

日期:2009-02-24  来源:机经网    点击:
适时适度上调出口退税率,对进口钢材逐步恢复征税。
  据权威人士透露,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已经以国务院6号文件的形式抄送相关部门。规划提出,2009年要遏制钢铁产业下滑势头,保持总体稳定。其中,粗钢产量4.6亿吨;消费量维持在4.3亿吨左右,直接出口维持在总量的8%左右。
  “维持在总量的8%左右”意味着今年直接出口钢材要达到3680万吨。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提出,对高附加值、对机电产品出口有影响的相关品种将适时适度上调出口退税率,同时为公平税负,将对以来料加工等贸易形式的进口钢材逐步恢复征收关税和17%的增值税,以保护国内市场。
  规划还对钢铁淘汰落后产能提出了更高目标,除按期完成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还将采取问责制并提高现有淘汰标准,力争用三年时间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
  在备受关注的联合重组方面,规划明确,进一步发挥宝钢、鞍本、武钢等大集团的带动作用,实现鞍本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的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质性重组。
  此外,还要推进鞍本集团与攀钢、东北特钢,宝钢与包钢、宁波钢铁等跨地区,以及天津钢管与天铁、天钢、天津冶金公司,太钢与省内钢铁企业等区域内的联合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5000万吨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集团,以及若干个1000万—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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