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科技自主创新,我国推出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我省高度重视,抓住契机,系统推进我省激励创新配套政策体系建设
“国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太好了,仅此一项,我们每年就省下上百万元再用于研发,这真是高科技企业的福音。”福建源光亚明电器公司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
他所说的,就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据省科技厅政策体改处介绍,这是国务院2006年发布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60条配套政策中含金量最高、最有效的政策之一。加计扣除,就是对实行查账征税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总计1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以福建源光亚明电器公司为例。该公司是省高新技术企业,主产HID灯电子镇流器和环形无电极高频气体放电灯、无极灯。近几年来,公司研发费用共投入2066万元,其中研发设备投入1336万元。去年企业实现产值2.16亿元,研发的新产品收入占销售总额的70%-80%。当年企业研发投入730万元,完成税前加计扣除238万元。
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06年国家发布的激励创新的60条配套政策,涵盖了税收鼓励技术创新、政府首购自主创新产品、金融支持自主创新等多方面内容。我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流程。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科技、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落实,并开展专题宣传。2007年9月,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制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细则的通知》,由省人事厅等15个部门分别制订细则,系统推进我省激励创新配套政策体系建设。
“国家出台了这么多好政策,要让广大企业真正理解领会,把好政策用好用足,关键就在于宣传。”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庄荣文表示。
近期,根据省领导关于加大自主创新政策宣传的批示,省科技厅联合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及法工委,开展科技进步法与激励创新政策宣讲,把今年8月作为我省科技宣传活动月。宣讲团汇集了科技、财政、税务等专家,到全省各地召开8场专题报告会,向近2000名科技管理干部和企业骨干提供政策解读,受到基层和企业的欢迎。参会对象中,企业高管、财会人员占三分之二以上,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接受政策培训率达80%,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企业受训率达50%以上。9月起,科技、财税部门联手开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培训,目前已有近千家企业参加培训。
此次宣讲和辅导培训,重点解读了新出台的科技进步法,特别是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科技部专家认为,我省的科技政策宣讲活动走在全国前列。
马来西亚客商黄先生今年来福州考察,意向投资一个风力发电项目。听完报告会后,他非常高兴。因为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收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且无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外,只要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均可享受该项优惠。他说,这更加坚定了他在福建投资的决心。
据了解,去年,我省国税系统确认企业加计扣除所得税额2.1亿元,实际免交所得税额5300万元。“随着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更多的企业主动要求学政策、用政策,”省科技厅政策体改处负责人表示,“这将进一步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