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在江苏省无锡市正式启动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这标志着太湖治污工作步入新阶段,也是推进节能减排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
排污权交易是许多国家通过市场手段配置、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经济政策之一,其主要思想是在满足环境要求的前提下,设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卖,以此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因此,无锡市正式启动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表明我国的减排开始引入市场机制。
有了排污权交易,政府机构可以发放和购买排污权来实施污染物总量的控制,影响排污价格。政府如果希望降低污染水平,可以进入市场购买排污权,控制排污权以降低污染。如果修建了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政府就可以发放更多的排污许可证,以降低企业的成本,有利于经济的增长。
在传统体制下,企业没有动力使污染控制到最低限度,而且政府指定企业如何治理污染也抑制了企业自行创新的动力。而在排污权的制度安排下,污染治理成为企业内部的事,也成为企业产品成本的一部分,有利于企业之间展开竞争。而且,由于某些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大以及生产者之间竞争的加剧,也使企业不能轻易地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在这种制度下,还可以激励企业出于盈利目的而减少污染。
当然,要真正搭建好排污权交易的平台,还必须建立必须的组织、制度和法律保障体系。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还处于粗放型经济为主导的阶段,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环境污染总量控制的底线不断被突破。而这些现象的存在,都将影响排污权的价值确定。因此,推进节能减排或治理污染,单一的寄予一项环境政策的实施还不够完善,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制止滥用和非法转让排污权。
另外,环保部门对交易前置条件的审核至关重要,必须公正、公平、公开,以防止排污权交易暗箱操作。政府还应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的政策调控体系,利用税收、信贷等手段对排污权市场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建立节能减排市场化运行的良性与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