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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设创业投资企业引导金

日期:2008-08-07  来源:机经网    点击:
福建省将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创业投资企业的风险补偿、资助省内创业企业接受省内外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管理服务、资助创业投资公共平台建设等。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经贸委联合下发《福建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风险补偿:已对福建境内企业进行实际投资,所投资企业为注册在福建境内的中小成长性企业;至少有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不投资于流动性证券、期货、房地产业以及国家政策限制类行业。 
  《办法》规定,接受福建省内创业投资咨询服务机构服务的省内创业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投资管理服务补助。 
  此外,企业如有承担组织创业投资企业与福建省创业企业的引进对接工作,举办创业投融资对接、创业投资政策发布会、创业投资培训班等活动,或开展创业投融资中介服务的,还可申请创业投资公共平台建设资助。 
  8月1日,福建省还举办了2008年福建创业投资与中小企业融资巡回大讲堂,以更好地搭建创业投资服务平台,组织引进省外、境外创业投资,开展省内外创业投资机构与福建省企业对接。 
  据福建省经贸委介绍,今年以来,福建省积极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的管理制度,搭建创业投资服务平台,从政策制度和服务方面着力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据统计,去年10月前,在福建省备案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仅1家。今年已备案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达8家,还有部分创业投资公司正在办理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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