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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甬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日期:2008-05-21  来源:机经网    点击: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近日联合主办的知识产权与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表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意味着我国将从改革开放、自主创新、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全方位部署知识产权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知识产权拥有量持续快速增长,知识产权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逐步提高。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备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但路甬祥指出,当前我国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仍较缺乏、执法能力还不强、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仍较薄弱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知识产权制度激励科技创新、推动知识传播、促进经济文化繁荣、规范竞争秩序,促进共赢合作的根本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据了解,我国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在相当程度上依靠的是劳动力、资源的低价格和污染环境的高代价,缺乏核心技术、缺乏核心竞争力、缺乏国际知名品牌。这“三缺乏”集中到一点上,就是缺乏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而要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就要从根本上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在于构建创新的市场环境,完善并用好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大量涌现以及广泛的运用。研究和统计表明,世界上20个左右的创新型国家,拥有着全球90%以上的发明和专利;在全球500强企业中,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贡献已超过80%。 
  “我国要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路甬祥强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要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执法、公平执法,使知识产权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使知识产权法治融入到法治社会建设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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