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根据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与福安市人民政府的战略合作会议纪要精神,福建省东南造船厂(以下简称“东南船厂”)与福建省长兴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重工”)就生产经营合作签订协议。出席协议签字仪式的有福安市委市政府、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东南船厂、长兴重工的领导,以及省经信委与福安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出席并共同见证了签字仪式。这是今年以来福建省船舶行业首次由国企与民企签约,拉开抱团发展的序幕。
东南船厂是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旗下的国有船舶骨干企业。在当前船市处于低谷、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中,东南船厂以诚信、质量和服务取胜,在国际海洋工程船建造中创出了自己的品牌,得到了船东的青睐。2013年,东南船厂交付海工船36艘,占当年海工船国际市场份额的12%左右,实现工业总产值30亿元,成为全国海洋工程船的重要出口基地。当前,东南船厂手持订单97艘,合同金额14.3亿美元,生产任务已安排到2016年,还后续订单不断签订,企业处于良性发展态势,需要寻找合作伙伴,建立有效的产业链,做大做强企业。
长兴重工是福安一家从事船舶建造的民营骨干企业,拥有厂区面积300余亩,岸线长度
双方合作秉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有效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协议约定分两期开展合作:第一期从船舶分段建造开始,通过双方努力,使长兴重工分段制作达到国际标准水平;第二期双方实施船台及相应的生产设施租赁以实现总装承包造船目标,或者以合作的形式开展经营接单。
双方合作采取了有效的保障措施:一、长兴重工对分段建造的场地进行相应的技术改造,分段建设能够满足国际化标准。二、东南船厂指派专业技术人员、长兴重工抽调若干骨干组成项目部。重点理顺分段建造工艺流程,对分段制作的质量和周期进行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长兴重工对分段的质量负责。三、合作双方积极争取得到政府与有关单位从经营接单、资本运作、税收留成返还奖励、鼓励出口、生产用地、服务保障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支持,共同破解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四、为确保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双方指派专人共同组成合作工作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采取合署办公,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长兴重工,负责推进双方的合作进程。
图为:合作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