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重点上,《意见》指出,要围绕推进农机科技进步,加强农业机械化科技研发,构建农机农艺融合发展长效机制,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要大力发展农机社会服务,培育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创新农机服务机制,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要围绕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和谐稳定发展,强化农机市场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要围绕加快推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培育农机制造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优化农机产业和产品结构,着力提高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
在政策扶持上,《意见》明确了促进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有关财政、税费、金融、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措施。《意见》指出,要深入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继续实施并完善农机作业补贴制度,建立农机报废更新机制和回收制度。要根据农机存量变化和农业生产需要,及时调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种类和补贴标准,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机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金融服务环境。要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要加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机作业环境,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
在组织领导上,《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农业机械化联席会议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农业机械化、农机工业发展规划。要明确部门分工,农机部门要统筹农业、林业、渔业、水利等机械化工作,具体抓好规划指导、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技术推广等工作,工业、发展与改革、财政、商务、科技、石化、电力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支持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促进农业机械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