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全国各地各级农机部门贯彻及时、部署到位、措施得力,今年中央财政155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于10月底全部实施到位,共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525万台(套),受益农户近400万户。为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农业部、财政部严格规范操作,不断创新方法,完善制度措施,做到“八个创新完善”。
创新完善补贴机具目录确定方式
市场机制在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操作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3月19日,在山东省兖州市举办的补贴农机供需见面会上,兖州新发农机合作社38户社员报名“团购”拖拉机和配套机具,好几家经销商都伸出了“橄榄枝”。合作社副理事长王成连通过“讨价还价”,选购到了最中意的农机。“有的一台机器降三百,有的降四百,还有的‘三包’服务期从一年给延长到一年半。”
与王成连一样,远在新疆乌鲁木齐县六十户乡星火村的农民李庆奎在补贴机型里,看上了一台价值24786元的拖拉机,除去30%的农机补贴后,通过和经销商一番“讨价还价”,李庆奎还砍下了350元差价,最终以1.7万元的价格成交。
农民可以和经销商“讨价还价”购买补贴农机,显示出市场机制正在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以前,补贴目录是通过部省两级竞争性选型的方式产生。今年,财政部和农业部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创新完善了补贴目录的确定方式,即不再进行选型和淘汰,明确规定,凡是补贴范围内且已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均可列入补贴目录,这就给了农民更多的选择,给了企业更多平等竞争的机会。同时目录中不规定补贴产品最高销售限价,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但规定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价格。同一种类、同一档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把补贴机型的选择权、价格谈判权交给农民。
福田雷沃国际重工副总经理王玉荣表示,今年农机补贴价格进一步深化市场竞争调节,全国农机整体市场价格走势平稳,并且通过市场调节作用,部分品牌机型价格出现季节性回落,产品价格趋于理性。另外,用户购机不再受到县市区域限制,在避免出现补贴权力寻租的同时,使用户对购机经销商的选择有了自主权,缺少服务能力、私自提高销售价格的经销商将被市场淘汰。
创新完善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
补贴产品经销商一头连着购机农民,一头连着生产企业,中间连着农机管理部门。经销商在购机补贴这个链条上分外重要。
2008年以前,补贴产品经销商由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一定条件,参照招标采购方式选定。通过统一采购可以降低成本,且有利于加强经销商管理,但在操作环节容易出现“设租”、“寻租”等现象,甚至形成市场垄断。针对这种情况,2008年以后,实行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根据资质条件自行确定,经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对经销商的管理由事前审查改为事后监督。同时增加了生产企业的监管责任,经销商出了问题要追究相应企业的连带责任。
专家认为,经销商是生产企业的“门面”,由生产企业自行确定,切断了补贴产品经销商与农机化管理部门的利益连接,能够有效防止经销商通过行贿等方式获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
各地积极出台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辽宁省在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管理上,实行全程监管和淘汰制。江西省针对补贴机具经销商队伍良莠不齐、承担责任能力有限、售后服务质量难以保障等问题,对全省范围内农机经销商全部实行公司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落实经销责任,从源头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