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阐述了提升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意见》指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随着农业加快转型升级、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必须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意见》着眼于建设现代农业、推进“三化同步”的大局,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浙江农机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发展重点、扶持政策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新要求,内容涵盖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各个方面,是指导该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要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和农民群众需求,坚持农机与农艺、农机制造与农机应用融合发展,结合“两区”建设,推进农机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拓展农机应用了领域,提高农机应用水平,推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了下阶段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力争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700万千瓦,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率达到 70%以上,竹木采运、规模生产的蔬菜、水果、林特、畜禽、水产的主要生产环节和产品初加工等基本实现机械化;实现农机工业产值800亿元,培育发展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植保机械、茶叶加工机械、水泵等一批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农机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