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前要做到胸中有数
一是要做好补贴工作的宣传。让农民全面了解补贴政策是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基础,群众只有了解了,才能参与到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并对实施进行监督。比如,我们就遇到过这种情况,有的农民打来咨询电话,要申请购机补贴,其实这时已经过了申报期,而且也应该到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去申请,说明他们根本就不了解补贴的申报程序。所以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电视、报纸、乡村有线广播等媒体,还可以采取在乡村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全方位地解读、宣传补贴政策,重点包括补贴机具类型、申请方法(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等)、补贴数额(比例)、确定补贴名额的方法、补贴发放方式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使群众了解政策,清楚办事程序,既便于他们申请,也便于他们实施监督的权利。
二是要做好补贴的规划和计划。应该说,补贴政策已经深入人心,随之而来的是农民开始依赖补贴,现在是什么时候有补贴他们就什么时候买,什么产品有补贴他们就买什么,补贴成了农机市场的“方向标”。因而,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既起着直接的拉动作用,也起着引导、引领作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该充分利用补贴政策所起的宏观调控作用,针对产业发展和群众需求,认真做好农机发展规划,对补贴机具类型有取有舍,而不能“满天星”,面面俱到,应有意识地引导农机按发展要求进行结构调整,使有限的补贴资金达到优化配置、满足需求的目的。
三是要做好农机质量调查。农机鉴定、质量调查部门要加强本地区主要农机具质量调查工作,及时公布调查结果,正确引导农民选购那些质量好、信誉好、服务好的产品。
四是要做好农机具市场价格调查。要提前对准备补贴的农机产品市场销售价格进行摸底,防止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借补贴之机提高销售价格,掘取补贴利益。
五是要做好补贴对象的平衡。农机补贴是为了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按照共同利用、提高效率的原则,应该说优先补给那些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更符合这个原则。但毕竟我国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家庭联产承包制,那些分散经营的家庭也需要农业机械,而且相对来说分散经营的面积更大一些。所以,对于那些规模经营程度高、势头发展好的地区,集中优势补贴给种植大户、农机服务大户,促进规模经营和产业集中,而尽量少补贴给散户;对于那些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地区,指标还是要多分给散户一些,且最好一年一户只给一个指标,以增加补贴的受众。
六是确定好补贴比例,补贴比例不宜过高。目前,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对购买农机具补贴产品售价的30%,地方财政可以配套资金累积补贴,进而提高补贴比例,这样大大减轻了农民个人负担。但补贴比例不宜超过50%,否则,个人负担比例过小,容易引起农民冲动购机,造成浪费。而且由于各地累加补贴额度的不同,形成了地区间价格差异,给倒卖农机提供了利润空间,易发生倒卖等违规行为。另外,补贴比例过高相当于减少了补贴数量,减少了享受补贴的受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