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以来,福建省特别是闽西、闽北地区遭受特大暴雨洪水灾害,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等市受灾工业企业达1536家,因灾经济损失27.9亿元其中损失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43家,部分企业甚至遭受灭顶之灾;商贸企业、副食品基地和屠宰企业受灾501家、经济损失5.05亿元。
对此,福建省经贸委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对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全力帮助工业内贸受灾企业加快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一方面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促进尽快恢复生产;另一方面制定政策,实施分类指导,强化协调调度,保障市场供应,积极帮助受灾企业克服和解决生产和重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
截止到发稿时,福建省已有1095家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恢复率达71.3%,其中三明172家,南平487家,龙岩396家,宁德40家;290家受灾商贸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恢复率81%;95个副食品基地恢复,恢复率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