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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遭遇贸易保护 我们应该反思

日期:2009-10-13  来源:慧聪网    点击:
金融危机使得之前一直以中国贸易伙伴角色出现在全球视野下的美国、印度、巴西、阿根廷一时间站在了中国贸易出口的对立面,对从中国进口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不仅“拒收”,而且还“惩罚”。中国产品能够大量进入这些国家,不是中国出口商更不是中国政府强加的结果,不是硬,而是中国的产品确实在国外有市场,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遭遇外国政府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被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被“特保”,固然让人感到恼火,但是客观上讲,这并不是国外政府眼红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态势,眼红中国在金融危机之下出口冠军的美誉。遭遇了危机,本国经济疲软,失业率大增,社会动荡,哪个国家的政府都会想办法度过危机,中国也不例外。中国遭遇贸易保护的商品大多是劳动密集型,科技附加值低的产品,这些产品国外也能生产,没有不可替代性,你的商品进来了,我本国的商品卖不出去,企业倒闭,工人失业,自家孩子自家疼,我当然会关起门来先养活我本国的企业。

    因此,各国采取贸易保护的做法无可非议,再正常不过。

    反过来看,为什么这么多国家,中国被“惩罚”的如此严重?因为我们的出口产品结构问题严重。轮胎,农作物,钢管,纺织品……各个国家都能生产,对技术的要求都不高。同是出口大国的德国,并未受到贸易保护的困扰,其出口的精密仪器,大型机床在国际市场上无可替代。我们出口的产品优势在于低价,当低价成为“靶子”,不能将责任推到别人采取贸易保护上来。反思下我们自己,是否是出口的产品太低端,走出去抢了别人的饭碗。

    我们的产品大量出口是倾销吗?这里存在一个标准问题,即出口产品的价格低于产品正常价值,并对输入国相同或类似产业造成损害。确定价格是否低于产品正常价值,在正常情况下,参照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上的价格,如果以中国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作比较,出口的产品不能成倾销。但是由于在目前WTO贸易体系中,中国还不是市场经济国家,很多国家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中国国内市场价格不能体现产品的正常价值,这时就需有其他的参照标准。比如同类产品出口到第三国家的市场价格,此第三国家须是市场经济国家。由于一国在启动反倾销调查时,参照国的选取具有任意性,在被调查国和企业不积极相应,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其产品被认定为倾销的可能性几乎是百分之百。因此,面对频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我们也不能吃哑巴亏,该出声的时候就出声,积极应诉,拿出我们的证据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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