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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福建省机械工业联合会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自律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以规范行业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合法行为,营造诚信环境,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促进全省机械制造业的发展为宗旨,以提高本省机械工业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素质,维护良好的行风行德和企业声誉为目的。

    第三条 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全体会员及本省机械企事业均应自觉遵守本公约。

第二章 自律公约

    第四条  诚信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法办事,合法经营。守合同,重信誉,不隐瞒实情,不弄虚作假,自觉接受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

    第五条  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制止恶意减价、抬价、压价及其他不法行为,不采用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的权益。坚决抵制贿赂、回扣、串通或暗箱操作等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尊重科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自觉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和工艺。

    第七条  确保质量。坚持质量至上。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工程建设、产品生产标准和程序,严格工程实施和产品生产过程各环节的管理。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工程、产品质量。

    第八条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职工劳动保护,自觉抵制违章行为,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  保护环境。自觉贯彻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从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行和回收的全生命周期力求“绿色”。遵守行业准入标准,创建清洁工厂,推广清洁工艺,积极治理“三废”污染,确保厂区、车间环境卫生、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第十条  维护知识产权、创建自主品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的生产技术、商业秘密。加强技术创新,努力创建品牌,保护企业的专有技术、专利、商标、品牌安全。

    第十一条  维护职工权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依法维护从业人员权益,注重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

    第十二条  提供优质服务要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海西装备制造业基地的建设贡献力量,为海西经济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三条  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并对会员单位履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适时对模范遵守行业公约的会员单位进行褒奖。

    第十四条  会员之间有相互监督的义务。如发现违反公约行为,可以向本会举报,经秘书处核实后,根据情节及影响程度予以处理。对情节较轻的,提请会长办公会审定,分别给予批评、通报处理;对情节较严重的,提请常务理事会审定,予以暂停会员资格、除名等惩戒处理。

第四章   

    第十五条  本公约实施过程中,不完善之处,会员单位可提出修改、补充建议,经联合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后进行完善。

    第十六条  本公约内容,遇与国家法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并适时进行修改。

    第十七条  本公约经福建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联合会常务理事会。

副会长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

理事单位

会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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