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了包括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破除质量提升瓶颈,着力打造石狮品牌,夯实石狮质量基础设施等4项具体行动措施,着力加快质量提升。
在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方面,《方案》明确,要增加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提升装备制造竞争力,提升原材料供给水平,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高进出口产品与服务质量。
在破除质量提升瓶颈方面,《方案》提出,要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加快标准提档升级,激发质量创新活力,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推进质量全民共治;在打造石狮品牌方面,要着力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大力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积极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加快品牌国际化,加大品牌科技金融支持力度,提高品牌工作社会化水平。
在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方面,要加快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深化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方案》还指出,要着力推进产品、服务、工程三大领域质量强市建设,加快促进“石狮制造”向“石狮创造”转变、“石狮产品”向“石狮品牌”转变。同时,积极配合泉州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推动经济提质增效,走出具有石狮特色的“质量+”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创新发展之路。
此外,石狮市将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探索构建符合新发展理念的以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市民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健全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