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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一些建议

日期:2008-03-27  来源:机经网  作者:cfmif  点击:

能源是国家的重要战略物资,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支柱,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我国的能源资源总量并不丰富,我国又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学会资料显示,2007年我国生产原油1.87亿吨,由汽油、柴油和煤油三种油品构成的成品油产量1.95亿吨;净进口原油1.63亿吨,由汽油、柴油和煤油三种油品构成的成品油进口量0.07亿吨;全年消耗原油3.5亿吨,原油对外依存度达46.57%。据专家们估计,到2020年我国原油消费将不低于4.5亿吨,占全球总量的1/10,届时国内原油生产量约在2亿吨左右,对外依存度将达60%—70%。若按每桶原油80美元保守预计,仅进口原油一项就将花费1400亿美元。对国家来说,这无疑是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由于地缘政治的影响,进口原油的渠道也存在着很大风险。这些都将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动力和后劲,并导致我国的石油安全问题面临严峻的局面。
  因此,在当前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如何保障我国能源持续有效供给,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确保经济发展、能源使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协调发展的态势,建立我国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以下,是我根据对能源问题的粗浅了解,提出的一些个人看法:
  一、优化能源结构,科学发展替代能源和新能源,增强能源供给能力
  (一)发展煤层气产业。煤层气是热值高、无污染的清洁新能源。它可以用来发电,也可用作工业燃料、化工原料和居民生活燃料。我国煤层气资源丰富,据估计其储量与陆上常规天然气相当。在我国煤矿生产安全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推进煤层气产业开发,不仅增加了一种清洁的替代能源,而且对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有重大意义,这一点已经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当前,煤层气的开发存在着各自为政、多头管理、条块切割等现象,不利于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不利于形成生产规模。因此,建议国家统筹规划,明确政策(税收的减免等政策性扶持),加强监管,推动煤层气产业化发展。
  (二)发展生物质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源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在高油价背景下,世界各国均在大力发展。我国具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发展生物质能源,其关键是形成规模化产业。在不与民争粮、争地的前提下,一是要继续利用陈化粮、植物秸秆和废弃物等;另一是在不宜农不宜林的荒漠与边际土地上,建立大规模的能源植物林种植基地。目前,发展生物质能源的关键技术已经基本成熟,经过努力其生产成本有望低于化石能源,已逐步具备向产业化发展的条件。建议国家将发展生物质能源与改善生态环境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选择已取得成果的公司,从资金(提供贴息贷款或价格补贴)和政策方面(减免税)给予大力扶持,同时推动横向联合和林油一体化,逐步建成若干个大型生产实验基地,形成规模化产业。
  (三)大力发展风力发电产业。风力发电是技术最成熟,最具有大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前景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且在成本上将有条件与燃煤发电竞争。我国风能资源储量丰富,陆地10米高度经济可开发量为3.0亿千瓦,近海资源估计是陆地的3倍。近年来,我国风电行业发展迅速,但与国际风电发展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风电设备还主要依靠进口,风电并网问题还没得到有效解决,风电发展政策还没有很好地实施。因此,建议国家在信贷、税收、消费等方面采取鼓励政策,支持国产风力发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发挥电网企业的积极性,解决电网的配套及电价联动的问题,促进风电产业化发展。
  (四)促进煤化工发展。我国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比较短缺,煤炭资源相对丰富。由于石油价格居高不下,加上化工原料缺乏,极大地推动了以甲醇为基本产品的煤化工发展,兴起了甲醇项目建设热潮。专家估计,“十一五”期间甲醇产量将翻番。过量甲醇生产能力的出路在于下游大批量需求产品市场的开发,即甲醇制烯烃、甲醇制二甲醚和甲醇直接用作车用燃料等,以缓解石油原料的短缺。建议国家成立专门小组,对煤炭代替石油的课题进行调研,从发展目标、体制、政策和技术创新方面,提出积极可行的方案,推动煤化工产业有序健康的发展。

二、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能源供需矛盾
  我国能源需求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在能源利用消耗高、浪费大、污染严重等方面。缓解能源供需矛盾问题,从根本上就是大力节约和合理使用,提高其利用效率,严格控制钢铁、有色、化工、电力等高耗能产业发展,进一步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建议国家适度放缓GDP增长速度,逐年降低排放总量,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坚决控制重工业及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发展规模,大力开发、推广节能减排技术,依靠税收调控机制和价格市场机制等,加快淘汰落后的产能和落后的企业。同时,强化政府的引导和调控,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完善产业政策,综合运用财税等经济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实施严格的奖励和问责制,引导和调控市场主体自觉的节能降耗。
  三、加快石油储备体系建设,确保国家经济安全稳定
  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和商业石油储备基地是应对突发事件、防范石油供给风险、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刚刚起步,而商业储备基本上还是一片空白。有资料显示,在已经建立战略石油储备的美、日、德、法等发达国家,政府储备加上民间储备,他们的石油储备量分别相当于其158天、161天、117天和96天的石油消费。而我国目前的石油储备主要依赖于三大国有石油公司的商业储备,综合储备天数大约仅为21天。我们已经和正在建立的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只有四个,此四大基地建成以后,将使储备天数提高到30天左右。我国是世界第三大石油进口国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面对国际油价一路走高对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影响,我国没有足够的能力依靠自身的石油储备来稳定油价,更别说应对突发性事件。因此,建议科学规划国家石油储备体系,在加快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建设的同时,抓紧建立以三大石油公司(即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为主体,其他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共同承担的石油商业储备体系,并强化总体调控,防范石油供给风险,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四、加快《能源法》审议和颁布,以法律手段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
  《能源法》的起草工作已于2006年初正式启动,2007年底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能源法律体系建设的一个重大进展。建议国家加快《能源法》的审议,及早颁布实施,以法律的手段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有效遏制在能源开发利用中的一些混乱、无序及破坏性开采和使用现象,严格限制低采收率的开采行为,节约宝贵的能源资源,促进社会各行各业全面降低能耗(我国每万美元GDP平均消耗石油2.2吨,是日本的4倍、美国的2倍以上、印度的1.1倍、世界平均水平的1.8倍),避免生态环境的继续恶化,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建设。
  五、构建新的能源监管体制,加强对能源的集中、统一、协调管理
目前,我国与能源相关的管理、开发、研究等职能,分散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商务部、国资委、水利部、电监会、中国工程院等相关部门。这不仅使得监管职能过于分散,而且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政出多门”,缺乏统一性和整体性。为此,建议国家建立能源部或能源委,加强对能源的集中、统一、协调管理,综合规划国家能源战略、制定能源政策,统筹能源各产业的发展和利益协调。按照“政企分开、政监分离”的原则,做到依法施治、依规监管。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  严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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