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机化水平显著提高,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比2005年提高16个百分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一系列相关法规、保障措施和技术的进步功不可没。
制度是多元社会中促进合作的规范(游戏规则),它可以带来社会财富的增加,被视为社会的资本。制度创新对于农机化发展的贡献率没有现成的研究数据,但是,2010年11月在南京召开的“后危机时代的粮食安全与农村发展”国际研讨会上,来自四川农业大学的傅新红提交了《粮食财政直接补贴政策保障粮食数量安全的效果评价》报告,研究表明:现行粮食财政直接补贴政策对粮食数量安全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生产性专项补贴政策的总体效果优于综合性收入补贴政策。生产性专项补贴在促进粮食增产方面效果比较好,其中农机具购置补贴更有利于增加粮食产量,保障粮食自给率水平。
技术变迁对于农机化发展的贡献率研究在学界刚起步,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魏丹博士的《技术进步对三种主要粮食作物增长的贡献率研究》有一定代表性。研究表明:1990~2008年稻谷单产的年均增长率为5.33%,科技对稻谷单产提高的贡献率为3.38%;小麦单产的年均增长率为5.84%,科技对小麦单产提高的贡献率为24.48%;玉米单产的年均增长率为7.08%,科技对玉米单产提高的贡献率为14.54%。
进入“十二五”,我国农机化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进入了为基本实现机械化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筹划“十二五”,要将转变发展方式贯穿农机化全过程和各领域。制度创新尤为重要。
经济学家指出,交易费用存在时,制度是最重要的。没有任何一种制度安排是完美无缺的,一种制度安排的有效运转以其它制度安排的存在为条件,制度安排之间既互替又互补,由此构成一个制度结构。制度是人们在多次博弈中形成的,是从多次博弈的结果中计算成本和收益,而不是以一次博弈的结果计算。
农机化发展,着重在于构建一种合理的制度结构顺应理性选择,至少应该包括:
(一)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对农业生产的各项补贴机制。(二)推动国发〔2010〕22号文提出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三)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四)建立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农业装备结构。(五)以壮大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七)完善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