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各级农业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到心中有法、自觉学法、办事依法、带头守法。
意见强调,要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凡是涉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
意见要求,要深入推进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和创新,整合执法资源,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确保2011年底前全国农业县全部实行农业综合执法,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执法力量分散、执法缺位等问题。
意见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依法行政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将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