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安全行为的心理原因
个体人经常地稳定表现的能力、性格等心理特点的总和,称为个性心理特征。这是在人的先天条件基础上,受到社会条件影响,经过具体实践活动,接受教育而逐渐形成、发展的。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不会完全相同。人的性格是个性心理的核心,因此,性格能决定人对某种情况的态度和行为。鲁莽、草率、懒惰等性格,往往成为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原因。
非理智行为在引发为事故的不安全行为中,所占比例相当大,在生产中出现的违章、违纪现象,都是非理智行为的表现,冒险蛮干则表现的尤为突出。非理智行为的产生,多由于侥幸、逞能、逆反等心理所支配。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控制非理智行为的任务是相当重的,也是非常严肃、非常细致的一项工作。
实践证明,不安全行为的心理有9种。
(1)马虎心理:做事情心不在焉,没有经过大脑思考就进行工作。
(2)侥幸心理:制度实施或实际操作嫌麻烦,总想走“捷径”,违背了事物的运行规律。
(3)自满心理:对重复的事情不重视,犯经验主义错误。
(4)浮躁心理:心理处于不稳定状态。
(5)投机心理:没有科学的头脑,耍小聪明。
(6)逆反心理:不尊重科学或不满意管理,做事情与你对着干。
(7)莽撞心理:做事情不计后果。
(8)懒散心理:不愿意动脑,删减安全操作程序。
(9)盲从心理:跟随别人,不动自己的头脑。
因此,及时发现工作人员存在的不健康心理因素,并采取对策加以消除,是安全生产管理者值得注意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