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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Ⅱ底盘的专用车公告被撤消,企业压力陡增

日期:2008-01-21  来源:机经网  作者:cfmif  点击:
 

编者按:2007年12月28日,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柴油汽车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意见的复函”(简称复函)称,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和销售只符合《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1)第二阶段限值(国Ⅱ标准)的汽车(发动机),但经核准后的库存车可销售至2008年6月30日。从2008年7月1日起,仅达到国Ⅱ排放标准的车辆将停止生产和销售。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第157号汽车产品公告,撤消了3万多个商用车公告。这两个通知,既表明了国家实施更严格环保标准的决心,又体现了相关部门为企业服务的思想。但是,两个通知也给企业留下若干难题。本期,我们策划了这篇报道,盼望企业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国Ⅱ底盘的专用车公告被撤消,市场观望气氛浓厚。
     
    2007年,是我国专用车企业的丰收年。但临近岁末,专用车企业的老总们不仅没有丰收的喜悦,反而各个愁眉不展。原因是一个突如其来的问题让他们慌了神:80%的专用车公告被撤消,专用车整车企业的“货架”上顿时空空如也。
     
    2007年12月底,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第157号汽车产品公告。该公告的第三部分规定:“依据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国家标准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下列产品予以撤消,自2008年7月1日起,不再作为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公告中被撤消的国Ⅱ商用车共有3万多个。

    ■  担心和疑问来自没有备案
     
    同样被撤消了公告,底盘企业由于在1月5日以前向国家环保总局备了案,因此库存的国Ⅱ产品可以卖到今年6月30日。但是,专用车企业没有备案,国Ⅱ专用车公告被撤消,意味着从今年1月1日起,国Ⅱ专用车不符合环保要求,就不能上牌照。果真如此,专用车企业半年的缓冲期没有了。
     
    机械工业专用汽车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詹斌认为,估计很多企业都在观望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企业向他反映使用今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国Ⅱ底盘改装的专用车不能上牌的问题,但并不等于专用车企业没有这样的担心。
     
    底盘企业国Ⅱ产品向国家环保总局备案一说,源自国家环保总局于去年12月28日对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复函。但是,对于如何界定“库存车”,专用车企业存在疑问。是用库存的国Ⅱ底盘改装的样车算做库存呢,还是提前买来的国Ⅱ底盘车才算库存?由于存在这个疑问,今年以来,专用车企业不敢贸然购买库存的国Ⅱ底盘来生产专用车。

    ■  专用车企业该不该备案

据记者了解,被撤消的国Ⅱ底盘专用车公告大概占所有专用车公告的80%左右。其中,运输类专用车的公告更多一些,有的企业上百个公告只剩下不到1/10。绝大多数的产品公告没了,对企业的影响可想而知。
     
    “底盘变了,与我们专用车的上装部分没关系,还用备案吗?”当记者打电话给广东一家专用车企业询问为什么不去备案时,电话那边的销售人员反问记者。很多专用车企业都有同样的想法。山东一家专用车企业负责公告申报的人员向记者反映:“专用车企业大多是有订单才去购买底盘,我们很难准确预计今年6月30日前能卖多少专用车,怎么备案?”
     
    詹斌认为,专用车企业的这种想法不是没有道理,他也认为有关部门没有必要撤消国Ⅱ底盘的专用车公告,“把国Ⅱ底盘专用车只作为国Ⅱ产品的单列,到今年7月1日前,如果没有变更,自动撤消就行了。”他还认为,“由于国Ⅱ底盘与国Ⅲ底盘的区别仅仅在发动机上,因此国Ⅱ底盘的专用车公告完全可以作为向国Ⅲ底盘专用车公告转化的依据,直接转就可以,专用车企业可以少花很多钱。”
     
    记者向检测部门询问:“如果这些被撤消的专用车公告重新申报,能不能免费?”得到的答复是:“根本不可能”。

    ■  底盘企业也难受
     
        国Ⅱ底盘的专用车公告被撤消,头疼的不只是专用车企业,底盘企业也很难受。我国专用车行业发展到今天,40%的卡车、70%以上的重卡底盘是通过专用车企业这个渠道销售出去的,底盘企业的利益已经与专用车企业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了。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专用车企业购买国Ⅱ底盘的不多,如果能够很快证明专用车企业的担心是多余的还好办,如果真如专用车企业担心的那样,80%的国Ⅱ专用车公告作废了,大批国Ⅱ库存底盘卖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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