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通知》还确定了明年能享受汽车购置税减征的具体车型,包括4类国产车,进口乘用车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通知》发布的车型包括了所有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具体标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代号为“7”、“6”、“2”、“5”的车辆类型。“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其中,国产越野汽车和国产专用车的“额定载质量(kg)”项要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