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福建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的通报
闽政文〔2009〕362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表彰近年来在全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秀品牌农业企业,进一步激发全省农业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促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省政府决定授予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福建新日鲜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旺成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源水水产有限公司、厦门涌泉集团有限公司、信华食品(漳州)有限公司、漳州市同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漳浦县丰盛食品有限公司、晋江市阿一波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福建魏氏茶业有限公司、福建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光华百斯特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三明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福建省麦丹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华林蔬菜基地有限公司、天喔(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平木村林产有限公司、福建品品香茶业有限公司、宁德市夏威食品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福建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省农业企业要以他们为榜样,增强品牌意识,不断做强做大,为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