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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

日期:2008-02-20  来源:机经网  作者:cfmif  点击:
编者按:在中国汽车产业产销规模突破880万辆、向1000万辆大关迈进的时刻,对于汽车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受到业内人士广泛关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界定小排量车、将柴油轿车从鼓励类中删除、将新能源汽车列入鼓励类等内容,更是引发业内热议。本期,我们请来三位业内专家,请他们对《指导目录》做一番解读、分析。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委员会委员陈光祖

     《指导目录》仍是能源多样化的产物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委员会委员陈光祖认为,《指导目录》为新时期的汽车产业指明了发展方向,这是一项非常好的措施。《指导目录》的实施有利于引导汽车产业向小排量、环保和新能源为主导产品的方向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调整汽车产业的产品结构、消费结构、产业组织结构,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向合理、科学的方向发展。
     首先,《指导目录》从国情出发,对汽车能源作出了明确规定。尤为突出的是,对醇类燃料汽车作出严格限制,探索在“不与民争地,不与民争粮”原则下,更多发展生物燃料。将轿车用柴油机请出鼓励发展范围,考虑了目前国内的实际,我们的柴油本来就比较紧缺,先进的轿车柴油机技术也不够过硬。这说明外国大力发展的,中国不一定要跟进,适合我国实际国情最重要。
     其次,《指导目录》对替代燃料和新能源的规定,都紧扣节能减排的主题,有利于促进我国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比如减少大气污染方面,既重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如国Ⅲ、国Ⅳ;也对二氧化碳的排放问题开始加以重视,防止加剧温室效应,如增加了“鼓励汽车尾气净化装置和柴油车排污控制配套设备制造”的内容。一般来说,柴油机主体排放达到欧Ⅲ(相当于国Ⅲ)标准后,再向欧Ⅳ、欧Ⅴ标准提升,目前主要是靠后处理系统来完成,所以强调后处理系统是很必要的。
     再次,从《指导目录》的内容来看,仍是一个能源多元化的产物。这表明近期中国汽车产业的能源还处在一个过渡期。《指导目录》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是主流,哪种能源要先行,依然给人“摸着石头过河”的感觉。但也能看出“河岸”是越来越接近了,我们已经看到了希望。
     陈光祖对《指导目录》鼓励措施的具体落实不无忧虑。“要实现《指导目录》的目标,汽车产业需要许多相关高科技领域的支持,许多问题不是汽车产业独自能解决的。如加强发动机后处理系统,技术十分复杂,绝不是传统消声器的概念,如尿素缸、颗粒收集器、三元催化转换器等,不少核心部分目前国内汽车行业都没能力开发,主要依靠进口。”
     陈光祖举例说,不久前他到河北廊坊一个专门生产防止油箱燃油蒸发的处理器的零部件企业参观,这家企业为国产70%以上的乘用车配套。产品由企业自主研发、制造,但产品关键装置碳缸里的碳粉却是进口的。他问为什么要进口呢,碳粉国内不是有很多厂生产吗?这家企业的总经理解释说,国内生产的碳粉质量不符合汽车后处理标准,主机厂不仅要求进口,而且还会指定进口国外哪一家企业的。仅仅是汽车后处理系统需要的小小碳粉,就有这些问题,整个汽车行业来说问题就更多了。这些问题什么时候能达到要求、谁来负责解决、过几年能解决,都是疑问。
     陈光祖说,至于《指导目录》中规定的一些更高级的跨领域、跨学科、跨行业的产品,特别是属于信息产业的产品,如果不解决,《指导目录》中的许多规定同样会落空。因此,组织跨行业的技术联盟进行攻关,可能比节能减排产品的优惠政策还要重要。陈光祖呼吁,对于跨行业、跨部门技术联盟的问题,有关部门应慎重研究,给予切实的引导。大力推行信息化与制造业的融合,这是汽车产业当前最为紧要的问题之一。如果这方面的问题不解决,我国的汽车产业很难由大变强。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晏一平

     小排量车排量定义需进一步明确

     长期关注汽车行业节能环保问题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晏一平认为,不论是从对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型小排量车的具体界定上,还是从增加鼓励汽车尾气净化装置和柴油车排污控制配套设备制造的内容上,我们都能看出《指导目录》的环保色彩在加重。《指导目录》充分体现了节能环保的主题,节能环保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汽车产业结构调整也应该突出节能环保的重点。
     《指导目录》在鼓励类新能源汽车的条目中列举了多种代用燃料,在现有代用燃料中,只有甲醇燃料没有列入。晏一平分析,这主要是因为2006年国家发改委曾组织专家专门讨论甲醇燃料的问题,业内专家对于甲醇作为代用燃料的可行性还有争议。但他个人认为,甲醇燃料可以作为鼓励类发展。
     《指导目录》将轿车柴油发动机从鼓励类中删除,引发了很多业内人士的关注。有人担忧这很可能是一个信号,表示主管部门今后不再支持发展柴油轿车。晏一平认为不必过多担心,没有被列入鼓励类条目并不意味着国家就不支持发展柴油轿车了,其实在其他条款中都提到了柴油车,比如第一条就明确指出鼓励生产升功率40kW以上的先进柴油机。
     对于小排量车的定义是《指导目录》中一大亮点,也很受业内关注。晏一平认为,《指导目录》对于节能环保型小排量车从燃油经济性、排放标准、车长三个方面作了明确限定,算是一项创举。但顾名思义,小排量车首先与排量相关,只给出以上3个指标,小排量车仍然是个不够准确的概念。
     他说,多少排量以下才算小排量车,这个问题国内一直没有定论,遗憾的是这次《指导目录》仍然没有指明这个问题。欧美国家往往把1.6L以下的车称为小排量车。国内的定义标准比较混乱,通常把1.3L以下的归为小排量车,也有人认为1.0L以下的微车才算真正的小排量车。此次国家政策在这一问题上给出明确定义,是一个好现象。但需要说明的是,不能用车长代替排量。小排量车是否节能,与排量、车长、车重以及风阻系数等多项技术指标有关,车长只是其中一项因素,抛开其他指标谈小排量车是不够准确的。
     晏一平还表示,国家政策的大方向是鼓励自主创新,自主品牌企业是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制定政策时,要尽可能保护自主品牌的生产企业。在制定相关标准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它们的技术水平、承受能力,如果自主品牌企业普遍达不到受鼓励的标准,那鼓励自主创新也无从谈起。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产业经济学博士后郭焱

     《指导目录》更具操作性

     一直关注汽车产业经济问题的郭焱认为,《指导目录》是汽车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方面政策的重要依据。将《指导目录》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相比较可以看出,《指导目录》更具操作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第一,《指导目录》提出鼓励汽车总成以及零部件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制造,并详细指明了具体的关键技术。如无级变速器、自动变速器(6挡以上)等,旨在鼓励汽车总成以及零部件关键技术的开发,引导汽车企业向更好的方面、更高的层次发展,提升整个汽车产业的技术水平。
     第二,《指导目录》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乘用车提出了相应的技术标准,设定了门槛。这个门槛对自主品牌企业来说,短期内执行起来可能有些困难;但是长期来看,这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需求,这项鼓励政策是顺应市场发展需求的一个举措。不论什么背景的企业,要想生存必须满足市场的需求,被大家寄予厚望的自主品牌企业也不例外。
     第三,《指导目录》更加重视新能源汽车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开发及制造、汽车整车和发动机系统设计开发、轻量化技术和环保新材料制造,并且列出了具体的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
     这些规定,目的是引导汽车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思路,重视使用各种环保材料和新能源,使我国汽车产业朝着节能、环保、轻量化方向发展。
     另外,《指导目录》提出鼓励柴油车尾气净化装置、柴油车排污控制配套设备的制造。目的主要是引导我国商用车企业在研发和制造方面重视节约能源和减少排放。提起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问题,大家一般先联想到小轿车,日渐增多的小轿车与城市空气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脱不了干系。但作为生产资料、人歇车不歇的商用车节能减排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总而言之,《指导目录》顺应了当前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趋势,这主要体现在节能减排、发展新能源车等方面的规定,会对我国汽车产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郭焱表示,有一点需要注意,《指导目录》虽然把一些技术含量低的产品列入限制类,但产业组织结构调整的举措却没有充分体现出来,没有强调以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为纽带的汽车企业集团之间的联合。因此,她建议增添针对汽车发动机以及关键零部件系统的系统化和模块化研发和制造的鼓励政策,推动整车企业之间以及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构建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从而推动汽车产业组织结构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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