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收藏本站 | 繁体网站   
点击搜索
 
日期 时间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修改

日期:2009-09-01  来源:机经网    点击:
8月28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0号令,决定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做了修改,全文如下:
    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做如下修改:
    一、停止执行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二、停止执行第六十条中“对进口整车、零部件的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的规定。
    本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二○○九年八月十五日

国内行业动态

国际行业动态

省内行业动态

台湾行业动态

版权所有:福建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Copyright©2001-2019 Email:FMLGJ@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建荣公寓A2座1-201  邮编:350001 传真:(86)591-87552772
电话:(86)591-87606537 87539698   闽ICP备12014152号   管理登录   
Processed in 53876.625 s, 1 queries, Powered by iwms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