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已正式启动,为提高专项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将建立专项专家库,从相关单位推荐的技术、管理、财务专家中遴选具备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专家库专家将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专项的评审、评估、课题检查及验收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范围
从事专项相关技术领域(数控机床主机、基础制造装备主机、数控系统、功能部件、工具、关键部件及共性技术等)研究、开发及生产,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包括用户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上述领域的相关行业协会等。
二、推荐专家基本条件
1、年龄应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主要从事上述技术领域的研发或管理工作。
3、所推荐技术专家,应在最近五年内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开发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和技术,该产品和技术已成功推向市场。
4、工作作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能够在时间和精力上保证参加专项相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
1、推荐单位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
2、每单位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超过5名,并给出先后排名。
3、推荐单位在推荐专家前,应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4、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计划项目、获得科技奖励等应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5、推荐单位应为入选专家库专家参与专项相关工作提供便利。
请各单位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填写专项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推荐函一起于2009年3月1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电子版请提供光盘,不接受U盘拷贝)寄至或送至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秘书处。
联系人:苏铮、马为清
联系电话:010-68595182、68595195
通信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5018室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秘书处,100823
二OO九年二月二日
附件
“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专家库
推荐专家信息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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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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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2寸免冠彩照)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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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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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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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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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具体到部门) | ||||
专业领域 |
(高等院校专家请填至二级学科)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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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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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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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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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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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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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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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简介(500字以内) 1、毕业院校、所获学位、主要工作经历; 2、近五年内承担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情况(注明时间、项目或课题名称、承担工作等,如承担项目较多,填写最主要的3项); 3、近五年内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情况(注明时间、奖项名称、第几获奖人,如获奖项目较多,填写最主要的3项); 4、成功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情况; 5、管理专家请填写产品及技术、市场等方面策划和运作情况,财务专家请填写在财务及相关领域(如经济、金融、税收等)等方面的工作经历及成果。 | |||||
推荐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请以仿宋体小四号字填写;2、如空白栏不够填写,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