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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研发政策出台 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力度加强

日期:2009-02-01  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杨明  点击: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九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据了解,《若干政策》的制定,主要是解决当前企业存在的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自主创新成果转移机制不健全、工程化和系统集成能力薄弱、产业化资金难以筹措、配套政策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若干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培育企业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工程化集成能力。

启动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工程

根据《若干政策》,国家有关部门将启动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工程。据介绍,这些产业化专项工程将包括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减排、海洋开发等重点领域。

《若干政策》指出,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税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按照《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实施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

大力推动自主创新成果的转移

《若干政策》指出,我国今后将完善自主创新成果发布机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研究开发的,要及时通过网络等形式,将有关自主创新项目以及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

与此同时,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自主创新成果。鼓励企业间技术成果的转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技术转让所得,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加大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力度

根据《若干政策》,今后我国还将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融资支持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补助(引导)资金、保费补贴和创业风险投资等方式,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加快自主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

此外,还要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鼓励按照市场机制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领域,扶持承担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任务企业的设立与发展。相关部门要积极培育、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对高技术产业领域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的重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予以支持。

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方面,商业银行要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担保机构等融资支撑平台建设,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融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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