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电器产业的技术进步,提升电器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竞争力,根据《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暂行管理办法》(闽经贸技术〔2007〕584号),经综合评价,决定成立福建省电器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一、基地的组织形式
基地以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为依托,联合省内外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科技力量组建,是从事电器智能化技术与智能化电器产品研究开发与应用,为我省电器生产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基地的主要任务
利用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的技术资源,帮助我省电器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其主要任务:
1、技术转移服务。加快科研成果和技术的产业化,积极引进和推介国内外电器行业的新技术和成果实现技术转移,推动我省电器产业发展。
2、资源共享服务。发挥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在人才、信息网络、实验室、中试厂、测试设备等技术资源优势,为电器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服务(包括中试、培训、咨询、技术评价、项目对接等)。
3、整合电器产业的研究开发资源,承接企业委托的技术难题和需求,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电器生产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开发任务。
4、收集整理国内外技术,了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动态,提供行业发展战略报告和行业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5、承担省有关部门委托的电器行业技术的推广任务。
三、基地的运行方式
以项目为载体,以产学研联合方式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基地与企业根据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1、除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行业共性技术的攻关、推广外,其余技术创新活动均实行有偿服务。
2、基地与企业合作的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省有关部门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择优支持。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