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作为中国经济重要基础产业的电力工业,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改革发展历程,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从新中国成立算起,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亿千瓦用了38年时间,1987~2006年的19年时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亿千瓦,而2007年初至2007年底,用了不到12个月的时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亿千瓦,从6亿千瓦到7亿千瓦,12个月的时间完成了此前用38年实现的跨越式发展。
电力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改革开放30年,通过不断推进改革开放,电力工业在发展速度、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为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巨大的动力。
截至2007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7.18亿千瓦,发电量达到3.26万亿千瓦时,分别是1978年的12.6倍和12.7倍;人均发电装机0.54千瓦左右,人均用电量2471千瓦时,已接近2006年世界人均用电量2659千瓦时的水平。
从1996年起,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一直稳居世界第二位。1990年底,中国发电装机容量仅为美国发电装机容量的20.3%;至2007年底,中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美国的68%左右,差距大大缩小。截至2007年底,中国的发电装机容量已大致相当于世界前10位电力大国中的日本、德国、加拿大、法国和英国5个国家的发电装机容量的总和。中国在年投产发电装机容量和发展速度上,均创造了世界电力发展史上难以逾越的新纪录。
电力工业在不断优化火电结构的同时,也加快了水电、核电、气电、风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的建设步伐,使水电、核电、气电、风电和其他能源发电方式的装机容量比例逐步增加,实现了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开发西部水电,“西电东送”三大通道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电力输送容量的迅速增加,已成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和支撑;2004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突破1亿千瓦,2007年底达到1.48亿千瓦,跃居世界首位;一批大型水电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将在2010年至“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进入新的投产高峰期,发电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核电建设政策已从“适度发展”调整为“积极发展”,并确立了核电发展技术路线。截至2007年底,全国核电装机容量达885万千瓦,一批核电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和进入开工准备阶段,在建规模达1195万千瓦。风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提速,截至2007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机总容量达到420万千瓦,最大风电单机容量达2000千瓦,风机国产化率达到85.7%。全国投产和在建秸秆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0万千瓦。
在输变电方面,电力工业同样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据统计,在1978年底,全国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仅为23.05万千米,变电设备容量为1.26亿千伏安。到2007年底,全国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达到110.63万千米,变电设备容量达到24.24亿千伏安,分别是1978年的4.8倍和19.3倍;其中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和变电设备容量分别是1978年的14.1倍和48.7倍。
电网技术等级不断提高,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形成了以500千伏为主(西北地区为330千伏)的电网主网架;750千伏输变电示范工程已投入运行;±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和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示范工程的开工建设,标志着中国已进入更高等级输电发展的探索阶段。除西藏、新疆、海南及台湾外,全国性的互联电网已初步形成,跨区跨省送电稳步增长,对于调剂电力余缺、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起到了重要作用。
电力工业改革开放不断推进
在过去的30年中,电力行业改变了计划管理体制、投资主体单一、运行机制僵化、投资不足、效率低下、难以满足国民经济需求的一系列弊端。
20世纪80年代初,山东龙口电厂集资办电的突破,为我国电力工业发展闯出了一条新路。随着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鼓励集资办电、多家办电的政策,推动了电力投资体制改革。通过集资办电、利用外资办电、征收每千瓦时2分钱电力建设资金交由地方政府办电等措施,充分调动中央、地方及各方面的积极性,吸引了大量非中央政府投资主体的电力投资,独立发电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农村小水电迅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电力工业快速发展。
同时,电力工业按照“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和“因地因网制宜”的发展改革思路,逐步推进各项改革,电力企业从政企合一逐步过渡到不再承担政府行政管理职能。20世纪90年代后期,电力企业开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电力市场建设试点工作也有序展开。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电力行业开始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出口信贷和外商投资等方式从国外引进设备、技术,开展合作生产,引导了电力产业结构与技术的升级换代,电力工业带动了电力设备制造水平的整体提升,对电力工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电力行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目前已在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工程承包、设计咨询、委托运营、劳务外派等境外业务。2007年,电力行业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已达15..9亿美元。根据国家“走出去”的重大战略决策要求,电力行业对外投资合作不断发展。
与此同时,电力企业利用自身经济技术实力,大力开展与周边国家的各类合作,包括跨国能源合作、工程项目合作、电网互联和电力贸易合作、流域资源开发合作和高新技术开发利用等广泛的合作领域。电力行业还与各类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电力专业组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国际电力事务中拥有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越来越大的发言权。实践证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发展中不断深化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改革和开放促进发展,是30年来电力工业取得巨大成就的最重要的基本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