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日对外宣布,限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立即停止执行自行出台的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
“各地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工作进展很不平衡。14个省份以实行发供电联动、协议供电、大用户用电直供、竞价上网等名义自行出台了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
发展改革委、电监会为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坚决落实国家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的价格措施;自查自纠,立即停止执行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凡是未按文件规定的范围和加价标准对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必须于今年4月底前贯彻落实到位;凡未经批准自行实施大用户直购电,立即停止执行。
发展改革委、电监会限各地4月底前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并将于今年5月份派出工作组,对各地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和纠正优惠电价措施情况进行督查,上报国务院;将根据差别电价落实情况调整各地电力规划,调减电力建设规模和相应的电力项目,调出规划的电力项目不予办理核准手续,并停止在该地区开展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试点工作。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当前一些高耗能行业产量和利润迅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