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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扶持机电产品创新锁定目标

日期:2007-04-28  来源:机经网  作者:cfmif  点击:
"争取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实现到2010年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20%的目标。"4月9日,记者从浙江宁波召开的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商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商务部将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进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开发。着力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扶持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支持和鼓励企业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出口领域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售后服务体系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在会上表示,商务部将继续加快转变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增长方式,重点培育企业创新能力、抓好基地建设、推动成套项目出口、进一步整顿出口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应对。商务部将会同国家相关部委继续抓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落实政策措施;协商国家统计局、海关、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探索建立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统计制度;推动大型及成套项目出口;探索实施出口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建立诚信守法便利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出口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以汽车、工程农机机床等产品为试点,支持和鼓励企业建立自主国际营销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提高产品出口效益。

    王琴华介绍,努力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提升国内产业技术水平,努力缓解贸易顺差也是2007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扩大先进技术设备的进口方面,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的配套政策,重点支持国内急需的集成电路制造设备、高档化纤设备、高性能数控机床等先进技术设备进口,积极鼓励节能降耗的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进口。并进一步简化手续,在保留部分与装备制造业有关的设备和部分敏感产品外,进一步削减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范围,下放自动进口许可证发放权。积极组织企业赴国外采购,着力扩大自美国、俄罗斯等重点国家的进口,并以大型展会增加进口功能为契机,吸引国外制造商参展,为国内产业结构升级搭建进口平台。同时,完善机电产品的进口管理法规,规范进口市场秩序,研究建立符合WTO规则和国际惯例的进口许可制度。

    同时,商务部将会同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研究落实支持创新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加快实施科技兴贸工程,大力培育创新基地。加强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扶持,积极鼓励企业与高校、研究院所结合,进行自主研发与创新,研究制定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申请国际专利和产品认证的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建立起商务领域扶持产业共性技术的有效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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