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我国将调整209项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尤其是对部分涉及百姓生活的家用电器、日用品等,实施了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大部分降税已经超过50%。
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从6月1日起,我国将对209项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其中,煤炭、软木和燃料油等资源性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为0%~3%;排液泵、密封件、轴承及阀门用零件、空调和冰箱用压缩机及其零件工程机械零件照相机零件、电视机零件摄录一体机镜头等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暂定税率为2%~6%。
为促进消费,我国还对部分涉及百姓生活的日用品实施了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比如,抽油烟机、电热水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常用大件家电的进口关税税率由10%调低至6%,降税幅度达到40%;微波炉、电磁炉等厨房小家电的关税税率由15%降至8%;咖啡机、家用自动面包机、电动剃须刀等商品关税降幅较高,均达到或超过50%。
据初步估计,目前在普通家电大卖场,进口家电销量不到全部家电销量的5%,降税效应预计过一段时间才能体现。另外,婴儿食品、厨房炊具、餐具、食品加工机、视力矫正镜片、建筑材料、装饰用陶瓷等其他商品进口暂定税率也降至6%~17%不等。此次调整还将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重点是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10%的出口关税,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普碳钢线材、板材、型材以及其他钢材产品。另外,将2006年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钢坯、钢锭、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由10%提高至15%。这是继2007年4月份对这些钢铁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另对其他70多种钢铁产品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后,针对产能过剩、出口增长过快的钢铁产品采取的进一步宏观调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