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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占比16.5% 风光发电站上新风口

日期:2021-04-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我国将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提出,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

在装机规模方面,我国风电光伏装机已稳居全球首位。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其中,风电2.8亿千瓦、光伏发电2.5亿千瓦。

而从发电量来看,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风电、太阳能累计发电量72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为751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由此可知,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约为9.68%。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现在到2025年,这个增速大约是每年一个百分点,比较符合最近几年的增长速度,实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这个进度在预期之中,是一个比较好的增长。

“现在装机的动力比以前强了,但是要能保证装完就能发电,消纳就很重要了。如果装完机不发电就是浪费,只有比较好地解决消纳问题才能保证每年1%的增长目标。”林伯强强调。

由于风光发电具有不稳定的特点,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逐年提升,的确给电力消纳带来不小的挑战。2018年开始,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三年行动计划”,从2018年到2020年弃风弃光逐年好转,风电光伏利用率大幅度上升,到2020年风电利用率已经达到97%,光伏利用率达到98%。

为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通知》要求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引导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区域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积极推动本省(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确定本省(区、市)完成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此外,还要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

3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就表示,将重点对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发电企业落实清洁能源消纳目标任务、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网接入、优化调度、跨省区交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等情况开展监管。

“可再生能源目前已经是采取责任消纳。虽然已经在执行,也一直在好转,但现实中要执行到位的话,可能还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政府还得加把劲。”林伯强说。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在3月3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要构建新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在电网保障消纳的基础上,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途径,实现电源、电网、用户、储能各类市场主体共同承担清洁能源消纳责任的机制;统筹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的资源,完善新能源调度机制,多维度提升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保障调节能力与新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匹配。此外,各个地方风光资源不一样、负荷情况不一样、系统电网结构不一样,要因地制宜,制定各地区的目标,充分利用系统消纳能力,积极提升新能源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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