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今年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工作会议精神,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进一步解放劳动力,有效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有必要结合福建省实际,尤其是立足算省丘陵山区多、特色现代农业较发达的特点,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要求。到2020年,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提升,全省农机总动力超过125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到2025年,农机装备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创新能力较大提升,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35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林竹等重点特色经济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0%;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
(二)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针对福建省农机装备工业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通过将农机装备研发列入省科技计划项目、农机装备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给予奖励补助、国内或省内首台(套)农机装备给予补助、积极培育细分农机领域居全国前列的“单项冠军”企业、加大先进适用农机技术及产品引进力度、支持先进优势农机技术及产品“走出去”、加强与台湾农机同业公会互联互动、积极创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机产业园、支持台资企业在闽投资生产适宜丘陵山区作业的农机装备等措施,加快推动适合福建省农业生产使用农机装备的研发生产,有效解决“无机可用”“有机难用”等突出问题。
二是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针对农业机械在丘陵山区广泛推广较难等问题,通过扶持建设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扶持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技术攻关与示范推广、重点推广特色农业产业机械装备和技术、引导创建国家级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动智慧农机示范应用等措施,加快推广适合福建省农业生产的农机装备和技术,形成具有丘陵山区特点的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及全产业链全程机械化技术规范与技术模式。
三是加快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通过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机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生产性服务和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机服务、扶持培育作业规模上万亩全程机械化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鼓励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农机服务质量评价机制以及信用记录、夯实农机化公共服务基础等措施,创新作业服务模式,实现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的有效对接,使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成为我省农业机械化生产的主力军。
四是大力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针对福建省丘陵山区地块零散,田块细碎,梯田多、田埂高等具体实际,通过加快制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标准、推行利于机械化作业的农田改造建设、落实用地政策、对机库棚给予补助等措施,切实改善中小型农机通行作业条件和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
五是着力加强农机人才培养。通过引导高等院校积极设置农机相关专业、加大对农机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积极培养复合型农机化管理人才、农机化技术人才及“农机土专家”等措施,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效人才支撑。
六是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率先实行补贴产品准入全品目市场化改革,对进口农机产品按同等条件享受补贴,对农业生产关键及薄弱环节所需机具等装备实行不超过20%的省级财政累加补贴,解决“买不起”问题,开展省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解决创新产品无法及时列补问题。落实税收金融保险优惠政策,让从事农机制造销售和农机作业服务的市场主体享受金融、税收、保险等方面相关的优惠政策。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省里建立由省农业农村厅和工信厅为召集人、省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梳理解决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工作。各市、县(区)要参照省里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推进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发挥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靠市场力量和农民的创造性,共同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