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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 期间对机动车污染控制的设想

日期:2007-10-09  来源:机经网  作者:cfmif  点击:
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司长 李新民
    目前在机动车环保方面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目前的空气质量的状况特别是大气污染的状况不容乐观;二是机动车的污染是重要的来源之一;三是汽车制造和销售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客观上油品质量不高,也影响了汽车的排放,制约了汽车的发展。
    下面我介绍一下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期间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对于机动车污染控制方面的思考。
    “十一五”期间我们要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10%的目标。目前机动车污染占大中城市的污染负荷逐年增加,以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总碳氢主要污染物为主。
    我们今后考虑要采取的措施,一个是按时实施国家的标准,坚定不移。今年7月1日已经在全国实施了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6月30日国家环保局散发了新闻通稿,因为在这之前,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内有各种不同版本的说法。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讲了,说汽车制造部门不能以此为由延缓达标的进程,这也是表述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部门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我们有力支持。
    我们按照标准规定,从7月1日起停止受理仅符合国2标准的乘用车的行驶,同时2008年7月1日停止生产和销售只符合国2标准的车辆。这有没有难度?应该承认有难度。有没有困难?困难还不小。但是我们召集了国内的主要汽车生产制造厂商和两大石油公司开了座谈会,这个座谈会使我们感到非常欣慰,不仅分析了我们面临的困难,也认识到我们国家面临的环境保护的压力。参加座谈会的厂商、老总一致表示,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排放体系,这对我们是非常大的支持。
    同时,我在这里也要呼吁应该加大低硫油的技术改造力度,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提供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油品质量。应该说石油行业在资金不足或者在方方面面不足的条件下做了很大的努力,现在新上的炼油改造全部是按照国3标准实施的,已经有17个炼油厂进行了改造,从数量上来说可以满足国3标准的实施。因为国3标准的实施也不是从某一天起开始用国3的油的,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另外,我们要加强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在用机动车的排气监督检测、维修保养和淘汰更新工作,严格在用车年检、路检制度,严查冒黑烟车,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在用旧车提前退出运营。
    鼓励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汽车,大力发展、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市民公交系统出行率,减少私家车出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系统。
    再有,今后这段时间内要加强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及违规的处置力度,加大对耐久性检查,加强对零部件环保一致性的监督力度。这里也要求汽车制造厂商对零部件的供应商有一定的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要建立试行环保召回制度,而且要促进不符合排放要求的老旧车提前退出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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