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九条措施的通知》,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步伐,我委2016年将继续选取若干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开展福建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拟申报省级示范基地的各县(市、区)应具备2015年智能装备制造业产值和工业软件业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近三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拥有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5家以上及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健全等条件,每个设区市限推荐1个,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2日。我委将在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两化融合、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对省级示范基地予以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