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2016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将实行新认定办法,新办法在“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两个方面均做出了很大调整,包括降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具体条件,明显强化了后续监督力度等,即将准备2016年申请高新资格的企业一定要仔细瞧瞧。
新规突出三大调整
在2008年内外资统一企业所得税率后,作为我国目前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面最广、受惠企业数量最大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新规定意义重大,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最新体现。
据了解,新办法在与企业最为相关的“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两个方面,新管理办法均做出了很大调整,主要包括三点:
首先,降低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具体条件,让更多科技企业受惠于国家政策,在科研人员比例、研发费用占比等核心条件上放宽标准。
其次,完善以往政策的不足,提高政策弹性,更加符合实际。
此外,新办法明显强化后续监督力度,提高对企业合规性的要求,违规成本增大。
据介绍,新办法增加了“需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要求,同时,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高新资格”。
市科技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未来骗取税收优惠资格将纳入“偷税”范围,将被处以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认定需要满足七个条件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满足以下7个方面的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其中,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发明专利从申请到取得证书至少需要三年,企业在申报发明专利时要提前做好规划。
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成长性这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
认定程序分五步走
在认定程序方面,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步:自我评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第十条规定,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出认定申请。
第二步: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一般会在1~2个工作日完成企业身份确认。
第三步:准备并提交资料。按照认定需要满足的条件提交规定资料。
第四步:审查及认定。认定机构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再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步:公示及颁发证书。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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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体现八大变化
记者了解到,与以往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在高新企业认定条件、后续管理等方面有八大变化。
在知识产权方面,取消独占许可类型的知识产权。
在人员比例方面,放宽对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比例的要求。
在研发费用方面,降低研发费用比例要求。
在申请材料方面,增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在年度备案方面,增加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要求。
在名称等信息变更方面,未进行报告将被取消高新企业资格,并要被追缴其发生上述行为所属年度起 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企业重大违规行为将被取消高新企业资格并补税。
在公示时间方面,由之前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