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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苏丹推行进口新规 闽东电机出口或受影响

日期:2015-11-23  来源:互联网    点击:
    今年5月12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打击劣质商品和质量违法行为,从2015年7月1日起,苏丹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苏丹标准,不符合苏丹标准的产品将被退运。一些受访电机企业认为,新规的实施势必会对出口电机造成一定影响。
    据了解,苏丹方面今年年初宣布,对不符合装运前检验标准的中国出口商和苏丹进口商,将列入黑名单作为惩罚并定期交换。此外,为防范假文件,凡是被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迪拜有限公司认定,与装运前检验证明不符的任何证明和信件,都将不予受理并退回。
    为维护我国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与苏丹进出口监管总局进行了磋商,要求苏丹承认中国标准。经过双方协商,苏方同意第一步仅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实施上述要求,涉及450个苏丹标准,其中涵盖了福建省出口苏丹的家用电器、鞋靴、轮胎、泵机组等大宗商品;其余产品同意中方要求,继续按照中国标准组织生产。
    据统计,今年1-4月,福建出口苏丹的货物总额近700万美元,比增9.1倍,折合人民币近4200万元,其中宁德约59万美元。全年将有货值1.3亿元的出口苏丹货物受到苏丹标准新政策的影响。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按照国际惯例,进口国有权利要求进口商品符合该国标准,进口商或出口商有义务提交标准文本,确保商品按照标准生产。我国企业在与苏丹客户签署贸易合同时,要主动向外商索取有关标准及其文本,按照苏丹标准组织生产。企业要重视苏丹标准新政,提前获取第一批货物范围,提早做好准备,在新政实施之前完成出口货物在苏丹的清关手续,避免陷入贸易纠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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