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申报2008年福建名牌产品的基本要求为:属工业品的2007年的市场销售额达7000万元以上;属农产品或软件产品的2007年的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不包含本要求的第3项、第4项)。纳税额和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有减免税的产品必须有税务部门的证明,减税产品减税额可记为纳税额,免税产品不受此规定限制。具地方特色的产品销售额需在同类产品中全省排名前三名,并有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资源、能源消耗高的几类产品的最低门槛:化工、印染产品的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建筑石材的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普通硅酸盐水泥的销售额达到2.5亿元以上;冶炼钢铁制品的销售额达到3.5亿元以上。为鼓励软件企业的发展,允许企业商标未注册,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受理的企业申报2008年福建名牌产品。
据了解,省局要求企业的申报材料在4月30日前送达各设区市局,详细要求和填报的表格可以到福建质量信息网(网址:http://www.fjqi.gov.cn/)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