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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1-11-07  来源:工信部    点击:
    (五)严格出口电线电缆产品检验监管。一是继续深化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落实出口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与产品检验,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实施降类和加严管理,促使企业质量意识不断提升。二是切实加大出口电线电缆产品退货调查和后续监督力度。厘清导致出口退货的技术及管理原因,严密监控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退运的企业,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维护“中国制造”良好声誉。三是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将出口电线电缆产品列入全国进出口重点商品质量分析目录,按年度对该类产品的质量情况与监管现状进行汇总与分析,使监管措施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执法合力。针对既有出口又有内销的生产企业,积极会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共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六)完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产品质量管控制度。一是推动建立完善电力,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特别是重点工程和大额采购部门产品采购质量把关制度,突出企业质量信用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鼓励业主单位推行第三方验货检验和重点产品监造模式。二是改革完善电缆采购方招标模式,鼓励采用报价成本分析方案,推行标的价方式评标,并将电缆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纳入合同文本予以监督。三是强化电线电缆企业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探索产品价格与原材料成本价格为核心的价格联动机制,鼓励买卖双方实行“开口约定”合同。

  (七)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一是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利用信息化、电子化手段,推动建立各部门、行业协会、电线电缆重点使用单位之间质量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机制,实现企业证照信息、产品抽查信息、分类管理信息、质量违法信息、用户投诉信息、质量事故信息、行业检查信息的全面共享。二是各部门、各协会和各用户单位要把质量信用信息充分应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有用户投诉和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的,准入许可部门要全面调查核实、依法处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质量信用信息作为享受产业扶持政策的重要考核指标;使用单位要优先采用质量长期稳定合格的产品,对证照不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以及存在其他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取消投标资格,不纳入采购名单。三是要加大对质量信用信息的社会公开力度,有效消除生产企业、监管部门、使用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发挥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提高质量违法成本,最大限度地挤压质量违法企业的生存空间,不断净化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竞争环境。

  (八)加大有利于质量提升的技术攻关力度。一是鼓励和引导企业联合、产学研合作、上下游合作,强化保证质量的关键技术、前沿技术和基础技术研究,通过技术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加强电线电缆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有机融合技术研发、检测评估、质量培训等服务功能,努力构建支撑产业以及区域产业集群创新活动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升质量和转型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三是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推进企业实验室能力验证,规范公正检验行为,保证检验结果的科学有效。

  (九)完善行业质量自律机制。一是电线电缆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强化与政府、企业与社会的纽带桥梁作用,为实施质量提升提供有效支撑。二是鼓励和支持各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加强以质量诚信为主要内容的行业自律建设,制定行业质量自律行为公约,督促会员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和市场竞争自律,抵制低价恶性竞争。三是加大电线电缆行业质量诚信宣传力度,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大力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参与质量管理、人人享受质量提升成果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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