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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早收计划正式实施 两岸经济合作进入机制化时代

日期:2011-01-12  来源:新华社    点击: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规定,海峡两岸从1日起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在1日当天,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项下进出口货物第一单在厦门顺利通关。这一具有历史意义一步的迈出,令两岸经济合作步入正常化、规范化和机制化新阶段。

  ——早收计划起步众多行业受益

  第一单ECFA早收计划进口货物为厦门鑫金鹭果蔬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台湾水果,净重4.08吨,货值2920美元。该批货物在大陆可享受关税优惠,税率从原先的11%和12%统一降至5%,企业可节省税款约1200元人民币。厦门海关还验放了大陆第一单ECFA早收计划出口货物,该批货物为厦门佛权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台湾出口的神香、香粉等,共计22.6吨,货值17328美元。这批商品在台湾的税率由原先的5%降低到2.5%,企业可以节省税款折合近3000元人民币。

  根据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两岸双方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将有539项台湾产品可以享受优惠关税待遇进入大陆市场,台湾则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

  在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对台降税产品主要涉及台湾中小企业、传统产业的产品,还包括大陆对台主动降税的18项农产品。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实施后,上述产品将大幅降低关税,提高在大陆市场的竞争力,有利于台湾的企业和农民扩大对大陆的产品销路。以大陆对台降税的18项农产品为例,2011年绝大部分农产品的税率将从10%以上直降为5%,台湾农民可望直接从中受益。按照2009年两岸经贸统计数据,2011年早收产品对台降税金额将达到4.72亿美元。

  在服务贸易方面,新增的专业设计、医院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银行、证券、保险等6个服务部门的开放,将有利于台湾业者扩大在大陆市场的发展空间,为两岸同胞特别是在大陆的台胞台商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2010年1至11月,海峡两岸贸易达1317.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7%。其中大陆自台进口1051亿美元,大陆对台出口266.6亿美元。以目前两岸贸易的规模预计,随着ECFA的逐步实施,两岸贸易额还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也意味着两岸经济的融合度将进一步提升。  

  ——大陆市场放大台湾产业机遇

  长期以来两岸经济合作始终是以“投资带动贸易”,具有较大局限性,包括投资区域集中、产业集中、对外依赖度高、合作模式单一等。改变这一状况的关键就是要调整两岸经济合作的方式,实现更合理的要素配置与调整,而ECFA为这种调整提供了有利契机。

  ECFA实施后,两岸经贸合作一个显著的新特点将是,大陆由单纯的加工贸易地转为台湾重要的最终市场。之前两岸经贸合作是以加工贸易为主要特点,大陆将产品加工之后再出口,随着早期收获清单产品逐渐降低关税,大陆成为台湾商品重要的最终市场。由于ECFA的逐期落实,大陆消费者可享受到更多物美价廉的台湾商品,进而加速扩大内需市场,形成一个良性循环。ECFA早收清单的两岸关税减让举措,降低了台湾商品销售大陆的成本,提升了价格竞争力,有利于开拓大陆内需市场。同时,ECFA早收清单中,大陆向台湾开放11个服务业领域,扩大了台湾商品在大陆的销售范围,也有利于台商开拓大陆内需市场。

  ECFA早期收获计划中的很多产品都是台湾上中游产业为大陆中下游企业提供的产品,在大陆加工后出口或内销,比如石化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原料等。随着这些产品的降税或免税,两岸相关产业就能形成更加完整和更低成本的产业链,在全球产业分工中占据更为有利的位置,共同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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