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属控股(集团)公司,省农业厅、林业厅、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我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组织和实施好福建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推进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我委将组织编制和实施福建省2011年产业调整和振兴重点项目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是我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执行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开启之年,各地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方案,启动实施一批“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投资与改造,增强产业发展后劲。2011年重点项目计划的编制与实施,主要围绕先进制造业(包括三大主导产业和传统产业的优化提升)以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两大类项目展开。
二、申报2011年产业调整和振兴重点项目应以在建实施项目为主;拟申报的前期储备项目,应加强协调,完成规划、土地、环保等前期工作并能当年开工建设。
三、申报时间要求
㈠请各设区市经贸部门和省属控股(集团)公司于11月30日前将《2011年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省经贸委。《汇总表》的“备注”栏目须填明各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前期工作阶段或已开工建设,规划、土地、环保等审批情况等)。
㈡各项目单位(企业)填报的《项目基本情况表》和《企业基本情况表》(纸质版一式5份)于12月31日前按照隶属关系由各汇总单位(各设区市经贸部门或省属公司)送达省经贸委。
五、在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www.fjetc.gov.cn可查询本通知(含附件)。
六、联系处室:省经贸委工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人:吴景华 电话0591-87832535
电子信箱 tessawu@126.com
附件:1.1福建省2011年产业调整和振兴重点项目申报表(项目基本情况表、企业基本情况表).xls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