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余,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即ECFA)终于在今年6月29日,第五次「江陈会谈」在大陆重庆举行,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备受各方瞩目的ECFA两岸早期收获清单千呼万唤,终于诞生。
此次,台湾要求中国大陆纳入早收清单的工业产品6,685项中仅纳入539项,其项目仅占大陆全部工业产品的8%,剩余的6,146项,将依ECFA的规定,在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启动货品贸易协议协商时,优先争取陆方的关税减让。
据台湾经济部数据显示,台方要求清单(陆方降税)协商结果,计有539项同意纳入早收清单,2009年大陆自台湾进口这些产品的金额约138.38亿美元,占当年大陆自台湾进口总额的156.14%。其中机械业开放107项(注:实际清单项目114项),2009年大陆自台湾进口这些产品的金额约11.43亿美元,占当年大陆自台湾进口总额的1.33%。陆方要求清单(台方降税)协商结果,计267项产品,2009年台湾自大陆进口这些产品的金额约28.58亿美元,占台湾当年自大陆进口总额比重10.53%。其中,机械产品计69项(注:实际清单项目73项),2009年台湾自大陆进口这些产品的金额约4.74亿美元,占台湾当年自大陆进口总额比重1.75%。
两岸纳入早收项目金额比率达1:4.84,项数比例达1:2.02。双方纳入早收项目的平均税率、实质平均税率,台方均为大陆约二分之一。陆方税率集中于10%~15%,台方税率集中于2.5%~5%。有关两岸货品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请参考后面表中所列。
☆推动ECFA的三个目的
1.要推动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目前虽然两岸都是WTO的成员,但是彼此之间的经贸往来仍有许多限制。
2.要避免台湾在区域经济整合体系中被「边缘化」。区域经济整合是全球的重要趋势,目前全世界有将近247个自由贸易协议,签约成员彼此互免关税,如果不能和主要贸易对手签订自由贸易协议,台湾将面临被边缘化的威胁,在重要市场失去竞争力。而中国大陆是目前台湾最主要的出口地区,与中国大陆签署协议并有助台湾与他国洽签双边自由贸易协议,可避免台湾被边缘化。
3.要促进台湾经贸投资「国际化」。陆续与中国大陆及其它国家签署协议或协议,可助台湾融入全球经贸体系,并吸引跨国企业利用台湾作为进入东亚的经贸投资平台。
☆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重要事件大事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