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各项分工任务切实落到实处,工信部将按照34号文工作分工表,细化国务院各部门应开展的具体工作及完成时限。工信部牵头制定的《规范条件》已经相关部门会签完毕,近期将对外公布。下一步将正式开展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工作,首先选择条件较好的企业开展规范工作,同时促环保部抓紧对其完成环保审查,作为第一批规范企业名单尽快正式对外公告。
记者从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了解到,为落实34号文,工信部将积极落实相关工作,正在拟定实施工作方案。
一是将重点工作分解细化。34号文中明确由工信部负责牵头的有4项工作:下达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公布淘汰落后企业名单、制定《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共同负责的有3项工作:严格钢铁建设项目核准、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促进钢铁企业技术改造。配合的有5项工作:清理钢铁建设项目、调整钢铁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规范铁矿石流通秩序、鼓励国内企业到境外开发矿山和建设钢厂。为将各项分工任务切实落到实处,工信部将按照34号文工作分工表,细化国务院各部门应开展的具体工作及完成时限。
二是抓紧出台《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并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实施。工信部牵头制定的《规范条件》已经相关部门会签完毕,近期将对外公布。下一步将正式开展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工作,首先选择条件较好的企业开展规范工作,同时促环保部抓紧对其完成环保审查,作为第一批规范企业名单尽快正式对外公告。
三是组织各地编制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制定和规范审批办法。34号文明确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制定和上报本地区2010~2011年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案,由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具体审批办法,为正式开展审批工作规范操作奠定基础。同时布置各地抓紧制定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工信部将对条件成熟的方案组织审批和实施。
四是召开全国钢铁工业工作会议,布置具体工作。为使各地深入贯彻落实34号文和《规范条件》文件精神,工信部计划召开“全国钢铁工业工作会议”,同时在会上解读34号文、发布和解读《规范条件》,向各地具体布置加快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的工作,分解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