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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开始了

日期:2010-03-25  来源:福建日报    点击:
据省农业厅消息,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始落实了。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量更多,中央下达我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达1亿元;省级配套累加补贴6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850万元。全省76个农业县(市、区)的农林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可享受补贴。

据介绍,中央补贴资金用于实施区内农民购置《补贴目录》中所有机具的补贴。省级资金对先进适用的符合我省重点发展的农业机械及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部分粮食机械给予累加补贴。补贴资金向粮食种植大县、优势特色农产品集中区、农机化示范区县适当倾斜。其中,2009年3月15日前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成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经农机管理部门认定运作正常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插秧机等再累加5%,且单机最高累加补贴额不超过1万元。

同时,今年补贴机具的种类更全。我省把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列入购机补贴目录,从上年11大类30小类65个品目,扩大到今年12大类39小类101个品目,其中地方自选20个品目。省级资金累加补贴的品目达51个,全部覆盖12类。同时,为促进闽台农业合作先行先试,对台湾原装进口农业机械、闽台合作引进台湾技术落地生产的农业机械也进行累加补贴。台湾原装进口农业机械累加10%,闽台合作引进台湾技术落地生产的农业机械累加15%,且单机最高累加补贴额不超过1万元。

农民购买农机更有自主权。据农业部要求,今年补贴产品目录仅公布机具补贴定额,补贴机具销售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但必须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经销商不履行承诺或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生产企业要承担连带责任。农民自主选购目录中的补贴产品,并可在省域内跨县自主购机。农民跨县购机后,购机者要将补贴机具送回身份注册地农机部门办理核实手续,农机部门要予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一户农民购机补贴数量有详规。一户农民购买单机补贴总额(含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下同)低于3000元的农业机械,可自行搭配品种和数量,但总补贴额不超过6000元;购买单机补贴总额超3000元的农业机械,原则上不超过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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