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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机电产品包装共用体系 推进节材代木

日期:2010-02-22  来源:中国工业报    点击:
日前,由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建立包装物共用系统。
  中国包装总公司技术中心副总经理余渡元告诉记者,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和国内实际运作经验,建立以运输包装为主的包装物共用系统,可以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实现包装物的减量。推进机电包装循环共用是实现节材代木、节能减排的有效举措。
  余渡元表示,自2009年4月开始,中国包装总公司就与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志高空调集团等单位在运输包装(托盘)循环共用方面进行了合作。经初步测算,按照循环共用模式,仅上海日立一家企业每年就可节约木材约1.5万立方米,相当于间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5万吨,降低直接包装成本达10%以上。实际运行情况表明,实施包装物循环共用,将源头减量与末端回收利用结合起来,是节材代木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余渡元表示,尽管相关法规为实现包装物的循环共用创造了条件,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包装物循环共用的难度非常大。他说,我们还需要转变观念,将包装物的所有权与产品的所有权分离,使包装物拥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利于实现回收和循环共用。
  余渡元建议:一是建立以运输包装为主的包装物共用系统,最大限度地实现包装物从源头减量;二是建立有利于包装物循环共用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三是抓好试点、示范工作,有序推进托盘共用系统的建设。
  在建立有利于包装循环共用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方面,余渡元表示,一要运输包装标准化。标准化是实现包装物循环共用的先决条件。以托盘和周转箱为例,目前各企业使用的托盘和周转箱规格、材料、包装形式不同,这些都是循环共用的技术障碍。应选择从标准机电产品(如制冷压缩机等)入手,制定运输包装标准,为循环共用创造良好的技术条件。
  二要财税政策支持。包装物共用是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的方式,国家应在财税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使在包装物共用系统中运营的实体能够享受减(免)税,或增值税抵扣,以降低运营成本,更好地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包装物共用。
  共用系统的运营需要有强大的计算机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支持,RFID技术和电子商务是实现共用系统运营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供应链管理的基础,应作为支持重点,列入《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范围。
  鼓励企业进行标准化改造,允许其相应的技术改造费用冲抵所得税,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对于采用标准化包装物的企业,政府可以给与一定的补贴,以引导产业标准化。从长远来看,这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三要强化回收利用。目前,绝大多数包装物的所有权,随着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这不利于包装物的回收与利用,应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和政策,明确各方在包装物回收中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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