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收藏本站 | 繁体网站   
点击搜索
 
日期 时间

国内制造业进口政策有调整

日期:2008-05-05  来源:机经网    点击:
 财政部日前宣布,自2008年1月1日(以进口申报时间为准)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和制造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及其功能部件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另外,2008年5月1日以前批准的可享受《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上述自用设备,在2008年11月1日前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08年11月1日以后一律征收进口关税,但仍可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2008年5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对进口符合规定的自用机床和压力成形机械,一律征收进口关税,但仍可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国内行业动态

国际行业动态

省内行业动态

台湾行业动态

版权所有:福建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Copyright©2001-2019 Email:FMLGJ@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建荣公寓A2座1-201  邮编:350001 传真:(86)591-87552772
电话:(86)591-87606537 87539698   闽ICP备12014152号   管理登录   
Processed in 239678.359 s, 2 queries, Powered by iwms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