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收藏本站 | 繁体网站   
点击搜索
 
日期 时间

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07-04-30  来源: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作者:cfmif  点击: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文件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州海关
厦门海关


闽经贸技术〔2006〕313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科技厅、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30号令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共同制定了《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地贯彻执行。
原《福建省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闽经贸科〔1995〕483号)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

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福 建 省 国 税 局

福 建 省 地 税 局 福 州 海 关

厦 门 海 关

二○○六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技术中心 办法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2006年5月18日

国内行业动态

国际行业动态

省内行业动态

台湾行业动态

版权所有:福建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Copyright©2001-2019 Email:FMLGJ@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建荣公寓A2座1-201  邮编:350001 传真:(86)591-87552772
电话:(86)591-87606537 87539698   闽ICP备12014152号   管理登录   
Processed in 33539.5 s, 1 queries, Powered by iwms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