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对重新认定的高企给予奖励,支持企业持续创新
我市注册登记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营收为2000万元以下的,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支持规上企业和高企的“双提升”,规上高企奖励加码
为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高新技术有企业壮大成为规模以上企业,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于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首次认定,叠加后给予3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叠加后给予20万元奖励。
三、鼓励外地高企迁入,市级奖励最高100万元
对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且迁入后一年内或迁入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营收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高企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市级奖励。
《通知》还明确各区按照不低于1:1进行配套奖励,目前各区也正在调整相应配套奖励政策。2021年第二批的高新技术企业网络申报期到9月22日截止,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赶快来申报吧!